快速发布信息
猜你喜欢
查看: 4513|回复: 0

[楚雄民声] 楚雄市2014年1月1日起实施新农合基金转诊转院制度

[复制链接]

1572

主题

2410

帖子

9788

积分

社区支柱

楚雄网总编辑

Rank: 9Rank: 9Rank: 9

发表于 2013-12-3 15:53: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云南

2014年新农合筹资标准将达到380元/人,筹资总额将达1.25亿元左右。随着资金规模的增加,新农合资金的抗风险能力和群众的受益率将进一步提高。但根据楚雄市2013年1—10月新农合基金的运行情况,楚雄市2013年新农合基金预计将支出1.32亿元,当年超支0.18亿元,将动用累计结余来弥补当年亏损,因此2014年新农合基金仍将面临较大的压力。


根据对2013年1—10月统计数据的分析,楚雄市2013年资金支出较大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因为参合群众生病后选择到州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比较多,一些市级,甚至是乡级都可以医治的常见病、多发病也选择到州级医疗机构住院。由于州级医疗机构的次均费用较高(2013年1—10月州医院8481.35元,州中医院9423.77元),既加重了参合患者的医药费用负担,也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新农合基金的浪费。


根据新农合基金“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科学管理、略有节余、保障收支平衡”的基本方针,为保障楚雄市2014年新农合基金的安全,也为了实现新农合制度“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的工作目标,切实减轻广大农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根据省州相关要求,楚雄市将恢复新农合转院转诊制度,考虑到楚雄市的具体情况,从2014年1月1日参合群众生病需要住院的应首先选择市、乡两级住院,如因病需要到州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一步住院治疗的,需持有下一级公立医疗机构的转诊转院证明,即到州级需有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的转院证明(120急救和其他危急重症可先入院后到市人民医院补办转院证明),到省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需有州医院和州中医院的转院证明。


为把这一政策及时宣传给广大参合群众和各定点医疗机构,市合管办提前采取了一系列的宣传措施:一是在制作2014年新农合证时,在新农合证的使用须知中对转院的相关政策作了明确;二是专门下发了楚合管会通【2013】4号文件,对转院制度的内容作了具体规定;三是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具体经办单位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转院制度将从2014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生活在楚雄,爱情楚雄网!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客服电话

132 0878 1234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17:00

微信公众号

APP客户端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